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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