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83,460,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3,37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51,128,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8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1,04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96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00%;反对 3,4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6%;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7,631,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604%;反对 3,4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7%;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96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76%;反对 3,4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67%;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7,62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65%;反对 3,4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79%;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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