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20:29:11 股吧网页版
万达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
司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
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
由。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
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
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
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
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
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
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
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
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

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
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
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
披露并全面履行。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