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8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441,777,126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15: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联
航路 1518 号 2 号楼一楼培训室;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310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0,284,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184%;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 30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205,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74%。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29,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7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055,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331%。
公司董事长阮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主持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钱维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7,595,6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282%;反对 2,307,0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6%;弃权 38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515,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66%;反对 2,307,0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5%;弃权 38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9%。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7,613,3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320%;反对 2,286,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3%;弃权 38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533,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08%;反对 2,286,9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0%;弃权 38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7,667,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435%;反对 2,289,3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8%;弃权 32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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