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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