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 5 人。审议通
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342,996.08 元,202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340,755.4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母
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
利润-905,019,666.77 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06,997,256.65 元,资本公积金为 540,637,451.68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金,不转增,不送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管理层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效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分红条件,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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