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1:48:14 股吧网页版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艳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艳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张艳江,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艳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学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至 2023 年,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目前已退休。本人自 202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
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亲自出席了董
事会会议 6 次;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增加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出席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分别审
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详细了解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资质、诚信情况、履约能力及执业经历;审查公司 2024 年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查,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职责和个人工作绩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王卫民先生、敖志强先生、赵毅先生、刘佳先生、查礼先生、肖宝玉先生、刘彦斐女士的履历等
相关资料,同意提名管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霍卫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王卫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敖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赵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刘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查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肖宝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刘彦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