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正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李正宁,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正宁,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曾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本人自 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于 2024 年 5
月因任期届满离任,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3次;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人出席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查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向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独立董事汇
报,本人会仔细审阅汇报资料,询问重要事项,并签署资料。本人会与内部审计相关人员沟通,对年度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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