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 先锋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原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删除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
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六
条、第九十七条、第二百零二条中的“监事”
删除第七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中的“监
事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应进行变更登记。 人。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 人。
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
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
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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