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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37:16 股吧网页版
ST先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杨光: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任湖北黄冈铝业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湖北富士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等。现任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
应参加 6 次董事会,实际参加 6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参会 3 次,通讯方式参
会 3 次;应列席参加 2 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参加 2 次股东大会。

2024 年度,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4 次会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2 次会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了解公司上年度经营情况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及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相关事宜,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对《2023 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1 次会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出席了 2 次,本人在
任职期间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详细审阅,认为本年度内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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