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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8 19:53:06 股吧网页版
雷曼光电: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对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 -2027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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