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
注册会计师 1,0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人。大信累计已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15.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50 亿元。
2023 年,大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合计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
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为雷曼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卫光生物、信立泰、桂林旅游,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2021 年开始为雷曼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03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8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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