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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5:25 股吧网页版
雷曼光电: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玉华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周玉华 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周玉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出生于 1968 年,大学本科学历,具
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曾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宏信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蓝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监、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 22 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
他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6 次,现场
出席 2 次,通讯方式出席 4 次;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2 次,委托出席 1
次。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均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要履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补选董事、补选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积极推动核心团队的建设和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
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本人任
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22 日),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2 天。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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