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廖朝晖 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5 月 10 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担任公司高级战略顾问职务,继续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廖朝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7 年,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金融大数据应用与安全研究中心副理事长、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合
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10 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现场
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3 次;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1 次,委托出席 1
次。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要履行了如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补选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积极推动核心团队的建设和公司的规范运作。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
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第二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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