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朱峰)
本人朱峰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 年度工作中,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朱峰,中国籍,男,出生于 1976 年 1 月,武汉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9 月
任教于湖北大学商学院;2008 年 7 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6 项议案;本人参加
董事会会议 14 次,其中现场出席 6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大会,审议了 20 项议案;本人参加股东大
会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在任期间,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
情况。
召开的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对所有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客观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专委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聘请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多次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交流,全面介绍公司研发、供应链及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板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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