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3:33:13 股吧网页版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栋)

本人王栋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 年度工作中,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栋,中国籍,男,1973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计算机系和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4 年至 1996 年任浙江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技术
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技术总监、
董事;2005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2 年 1 月
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
东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6 项议案;本人参加董
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
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大会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在任期间,共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对所有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客观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4 次,共审议 6 项议案,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多次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交流,全面介绍公司研发、供应链及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板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
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