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18:55:14 股吧网页版
*ST新研: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7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于 2025年 12 月 16 日裁定批准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
“公司”)以新研股份现有总股本 1,495,645,923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794,775,108 股股票,转增完成后,新研股份总股本将由 1,495,645,923 股增加至 3,290,421,031 股(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形成的 1,794,775,108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360,000,000股股票清偿新研股份及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的债务,1,434,775,108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新研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4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转增股本
上市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复牌,后续停复
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情况

2025 年 11 月 14 日,新研股份及子公司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乌鲁木齐中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请。2025年 11 月 15 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 2025 年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5年 12月16 日,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025 年 12 月 16 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批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四川

新航钛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转增股份分配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645,923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 股的比例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