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川新航钛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因此按照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的原则,此次重整
由于四川新航钛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因此按照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的原则,此次重整中,四川新航钛原有股东权益将全部调整为零,并由新研股份向四川新航钛提供偿债资源,重新出资取得四川新航钛股权,重整后四川新航钛将成为新研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后的四川新航钛 100%股权归属于新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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