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6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5 月 30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向乌鲁
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申请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5 年 6
月 5 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对债权人对新研股份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与重整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1、2025-045、2025-057),经过遴选及磋商,最终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产业投资人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商贸物
流集团)。新疆商贸物流集团与新研股份、预重整辅助机构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签署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人投资协议》)。
经过遴选及磋商,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与中国对外
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研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出资人组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
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无法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向乌鲁木
齐中院申请对新研股份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5 年 6 月 5 日,
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对新研股份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与重整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5、2025-057),经过遴选及磋商,最终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
定确定产业投资人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新疆商贸物流集团与新研股份、辅助机
构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签署了《产业投资人投资协议》。
经过遴选及磋商,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辅助机构与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等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具体如下。
二、财务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4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基本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6653M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强
成立日期:1987 年 9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6 层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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