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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8 21:02:10 股吧网页版
新研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备字[2025]第12-0000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1、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31,856.79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0,630.85万元,资产负债率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根据贵公司的行业属性及业务特点,采用以营业收入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按照0.5%计算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328万元。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董事会运用
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3、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4、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对贵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
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2-00109 号)。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1)上年度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由于前期累计亏损
数额较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8,205.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99.16%;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 75,789.65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发
生净亏损 31,856.79 万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 100,630.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6、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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