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2-000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2-00001 号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
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 12-00015 号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31,856.79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0,630.85万元,资产负债率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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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根据贵公司的行业属性及业务特点,采用以营业收入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按照0.5%计算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328万元。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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