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3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能”)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234,200 元,由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北京洁能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新赛
浦与北京洁能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北京洁能要求新赛浦返还合
同款并承担违约金,合计 3,848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 12 月,公司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
0108 民初 5598 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洁能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请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 年 2月,新赛浦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北京洁能提交的《民事上诉状》,
北京洁能就上述判决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北京洁能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民事判决
书》(2025)京 01 民终 2620 号,法院认为北京洁能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34,200 元,由北京恒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123.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 民终 2620 号。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