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2、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9,00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额度全权负责审批和办理担保协议相关事宜,并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需求调整相关担保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前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房产、土地、机器
设备、应收账款、存货、存单、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开具履约保函; 提供反担保;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等。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
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截至目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 前担保 本次新增
担保 最近一期 市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余额 担保额度
方 资产负债 期经审计净资 联担保
例 (万 (万元)
率 产比例
元)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锦州新锦化
机械制造有 86.96% 39.88% 2017.99 20,000.00 349.90% 否
限公司
恒泰艾普集
新锦动 团制造有限 100.00% 25.91% - 20,000.00 349.90% 否
力集团 公司
股份有 廊坊新赛浦
限公司 特种装备有 100.00% 55.00% - 8,000.00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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