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赖卫东,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黎欧思照明有限公司市场战略联盟顾问、比利时联合商学院中国教育中心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主任、运营主任,上海瑞慈健康体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爱登堡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高管教育课程部高级顾问,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任期内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出 东大会
加次数 席会议 次数
赖卫东 6 1 5 0 0 否 1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4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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