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ST 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8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经事后核查,发现会议决议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8%;反对1,58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9%;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8%;反对1,58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9%;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77%;反对31,346,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4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77%;反对31,346,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4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本议案未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2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88%;反对31,35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49%;弃权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2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88%;反对31,35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49%;弃权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本议案未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46,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62%;反对31,36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74%;弃权
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46,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62%;反对31,362,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74%;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本议案未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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