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6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周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新动力”变更为“ST 新动力”,证券代码仍为“30015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由“新动力”变更为“ST 新动力”;
3、股票代码:仍为“300152”;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暨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4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且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六)项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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