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会议决议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 12 楼 2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委员 3 名,实际出席委员 3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2024年的经营情况下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对该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决议
4、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
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8、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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