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职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张雪梅: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华东师范大学药学院副院长、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11月至 2024 年 6 月历任复旦大学药学院副研究员、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为代谢药理学,主要基于膜蛋白对代谢物的感知,应答和调控信号机制开展药物靶点发现和相应的新药开发研究。主持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二十余项国家和省部
级科研项目。以第一/通讯作者在 Kidney Intl, Autophagy, J of cachexia sarcopenia
muscle, J control release 等高水平杂志发表文章七十余篇,他引 2000 余次。参与
获得 1 类新药临床试验批件 1 项。担任多家国际学刊编委,主参编“药理学”等规划教材和专著十五部。现任中国药理学会理事和肾脏药理专委会常务委员、上海市药学会常务理事和老年药学专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药理学会常务理事和教学专委会主任委员、人民卫生出版社全国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第六届教材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获得第一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2022 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和 2023 年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曾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浦江人才计划。2024 年 11 月起任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股东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 1 次股东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0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 3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1 1
2024年度任职期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要求,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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