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6-00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48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27%。最高成交
价为 8.5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999,127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