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宋城演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建议,独立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树浙,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自 2019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建德支行信贷员、中国工商银行萧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科长、副处长、处长、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 2024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参与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正确和科学的决策发挥作用。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形。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董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会次数(现场/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刘树浙 10 10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审慎提出意见建议,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
权票的情形。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工作、关联交易、高
管聘任、股权激励、董事与高管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慎提出意见建议,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行为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
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未发生需要
独立董事独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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