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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7 19:31:07 股吧网页版
沃森生物:职工董事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董事制度,规范完善职工董事的管理和履职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6〕33 号)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人数比例,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对应权利、义务和责任,任期、补选和罢免,履职管理等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职工董事: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人数及比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公司董事会,代表职工源头参与公司决策的董事。
3 职责

职工董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权利,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与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 内容和要求

4.1 任职条件和人数比例

4.1.1 职工董事人选的基本条件

a)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b)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c)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

d)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e)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f)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1.2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的人员亦不能担任或兼任职工董事。

4.1.3 职工董事的人数或具体比例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 提名、选举和聘任

4.2.1 职工董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推举。

4.2.2 职工董事候选人确定后,应由公司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并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4.3 权利、义务和责任

4.3.1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a)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b)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

c)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或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董事会议案、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提出董事会议题,依法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d)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e)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f)向公司工会、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g)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3.2 职工董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

b)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c)及时了解企业管理和发展状况,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充分地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

d)建立履职档案,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e)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质询、民主评议;

f)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4.3.3 职工董事应担负的责任

a)董事会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或决定的职工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或者代表职代会意见并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b)职工董事在收到董事会议题议案,审议发现有损害职工利益的内容,或者与已有的职代会意见相悖,必要时应向董事长提出暂缓审议该项议题或议案的建议,并及时向职代会报告。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反映意见,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

4.4 任期、补选和罢免

4.4.1 职工董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职工董事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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