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7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1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2024 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授权与审计机构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章程》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的“股东大会”名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后续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备案,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授权办理人员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最终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股东大会名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修订后的《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修订后的《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同时确保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