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章程》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推动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统一部署,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的“股东大会”名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
科新路 395 号 科新路 395 号;邮政编码:650101。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