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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13:09 股吧网页版
ST先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朱艳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艳冰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艳冰,中国国籍,1987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河北省元氏县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12366 管理中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任河北元坤税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9 月 2 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无委托出
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列席。

在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公司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积极关注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项进行审查,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要求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职责,重点督导内审制度建设情况、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司会计资料、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就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现场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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