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5:44:17 股吧网页版
信维通信: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
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日前,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共 1,1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
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5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0%,最高成交价为 26.4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6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
额为 303,015,977.3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100 万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1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6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0,065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0,065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10,065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1642 号)。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1,1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
过户至“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0 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股票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期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后续公司将根据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
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