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 25.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00,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最高成交价为 18.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8,017,757.3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对未来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回购资金总额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含) (含)
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含) 30.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自筹资金
注: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重新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相应调整为 1,000 万股至 2,000 万股(含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至 2.0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基于对公司业务长期发展以及未来市场价值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资金利用率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上限及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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