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9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武路 109 号虹桥丽宝广场 T3-601A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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