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程翠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周德洪先生发出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为提高决策效率,周德洪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提名程翠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周德洪先生持有公司 118,008,1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0%,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五)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5 月 1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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