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五)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4 月 2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万科中心 2 号楼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出售 Ka-32 型直升机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 1、2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 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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