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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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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