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 2024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
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次监事会会议,所有监事均参加了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议案
1 2024年2月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9 日 第四次会议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2024年4月 第五届监事会 5、《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5 日 第五次会议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3 2024年8月 第五届监事会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8 日 第六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 2024 年 10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8 日 第七次会议
5 2024 年 12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月 10 日 第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并对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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