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松股份”)根
据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0 号,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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