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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17:10 股吧网页版
青松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2、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683,418.90 元,母公司 2024 年实现净利润-16,325,256.0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9,820,305.59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5,841,267.21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9,820,305.59 元。

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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