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8:29:11 股吧网页版
新国都: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 2025-01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
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2022 年 3 月 29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4 位激励对
象合计授予 2,5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1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7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12,50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 元/份。

6、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 元/份调整为 14.77 元/份。

7、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白勇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75,000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667,534 份。

8、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