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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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华兴验字[2025]2501349001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 资 报 告
华兴验字[2025]25013490015号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4,899,232.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934,899,232.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 号)许可,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3,954,013 股,每股面值 6.76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954,013.00 元,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8,853,245.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贵公司已向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173,954,013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75,929,127.88 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669,325.78 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9,259,802.1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3,954,01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95,305,789.10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 时 我 们 注 意 到 , 贵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34,899,232.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934,899,232.00 元,已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致同验
字(2022)第 440C0002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8,853,245.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08,853,245.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01 年 4 月 13 日。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由柳志成黄
京明、夏权光、朱守国、张福林、张锦楠共同出资组建。经历次增资、改制变更,公司上市前总股本为 9,000.00 万元。
201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1 号文
《关于核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
贵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1.0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3.000.00 万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4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向特定对象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15,745,97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5.01 元,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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