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独立运营能力,加强企业集团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履约水平,公司拟对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的担保金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以往审议通过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担保额度(如有)同时失效。
本次共涉及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蓝岛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2. 对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扬州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八年。
3.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投控”)及其下列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公司合计额度为 2 亿,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公司合计额度为 28 亿,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年。泰胜投控下列下属全资子公司包
括:
(1) 广东泰胜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航天”)
(2) 木垒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新能源”)
(3) 扬州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能源”)
(4) 内蒙古广开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新能源”)
(5) 哈尔滨泰胜风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哈尔滨”)
4. 对全资子公司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包头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5. 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哈密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6. 对控股子公司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嵩县风电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是否
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后担保总 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方 例 负债率 额度 资产比例 担保
泰胜蓝岛基地 100% 61.99% 8.57 亿元 10 亿元 22.58% 否
泰胜扬州基地 100% 71.83% 10 亿元 10 亿元 22.58% 否
泰胜投控 100% 73.22% 0 2 亿元 4.52% 否
泰胜航天 100% 88.61% 0 否
木垒新能源 100% 2.18% 0 否
公 扬州新能源 10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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