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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23:57:10 股吧网页版
锦富技术立案调查结果初定 未触及重大违法情形 | 速读公告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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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5月30日讯(记者沈娇娇)今日晚间,锦富技术(300128.SZ)公告称,已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份投资者关注已久的监管文件终于落地,锦富技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发的监管调查已经完成。

  回溯过往,2024年8月2日,锦富技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而最新公告显示,经江苏证监局调查认定,2021年,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但实际上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例分别为20.02%、21.14%和20.7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锦富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顾清、时任财务总监邓浩、时任总经理方永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ZHANG WEI分别处以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罚款。

  虽然公司及其部分高管被处以罚款,不过锦富技术在公告中强调,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富技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自去年8月立案调查以来,监管调查的走向一直是悬在锦富技术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次《事先告知书》明确了处罚事由、依据和拟处罚结果,不确定性得以消除。

  针对2021年营业收入虚假记载的问题,锦富技术早在2022年3月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完成了更正。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锦富技术实现营业收入4.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7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

  经历了近一年的监管调查,随着监管处罚的“靴子落地”,锦富技术接下来是否可以“轻装上阵”,聚焦主营业务、重获市场信心?财联社将持续关注锦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证监会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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