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2:44:09 股吧网页版
锦富技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