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顾清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参会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有关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于《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3、《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吴雪峰先生、于元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4、《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公司总经理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及相应年度的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因受到复杂的市场状况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方案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7,170,910.35 元,2024 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
利 润 为 -1,341,093,486.33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54,289,487.90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972,812,263.66 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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