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15:32:18 股吧网页版
银河磁体: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5-042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细节进一步沟通商讨,仍然存在不确定性。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华强睿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明星、徐刚、福州启赋新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强睿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龙泰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龙泰众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合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启赋四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亚商复观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启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湘江启赋弘泰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银河磁体,代码:300127)自2025年9月1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5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股票,简称:银河磁体,代码:300127)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复牌。

三、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正按照计划开展,交易方案正在进一步磋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其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
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每30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